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南岗科技成果加速器项目(北区)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高新区南岗科技成果加速器项目立项的通知,合高经贸(2022)225号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南岗科技成果加速器项目(北区)工程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GGZ02136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GGZ02136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科技园
2.6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79亩,总建筑面积约24.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0.68万平方米,地下4.02万平方米),包含G1、G2生产厂房,M1、M2、M3、M4、M5生产厂房,C1配套,平台连廊和地下室;部分单体(G1、G2、C1)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小于30%。
2.7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
2.8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1)根据原设计单位装配式建筑设计,进行构件图深化;(2)拆分图经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同意后可进行局部优化,优化的拆分图须配合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3)构件正式生产前,深化构件图须经原设计单位审核确认;(4)负责完成合肥市住建部门相关产业化论证和审查;(5)装配式深化设计方案可在现有装配式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合肥市装配式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经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同意后进行局部调整。深化调整内容不得影响原设计标准、结构安全及原设计功能,并且深化调整方案需经过原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施工部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但不仅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地下防水、砼基础等)、主体结构工程(含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装配式砼结构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室内公共部位装修、室外幕墙等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节能及绿建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人防工程、以及其它附属构筑物、抗震支架系统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和图纸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备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小于3亿元(或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2)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3.1.1施工资质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3.1.1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施工部分联合体各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低于45%。
(5)由于G1#楼(15层)、G2#楼(12层)、C1#楼(3层)及地下室为不可分割的整体,须由联合体中的其中1家单位进行施工,不得拆分。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8日 9:00至2023年10月23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311079。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金工
电 话:0551-6532653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5311079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667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345247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