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家7-17号楼住宅项目销售代理业务经邀请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预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合富辉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投标房产代理公司认为上述评审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伤害,可以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伤害的事实与理由。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投诉电话:高新股份有限公司:0551-65326500 65326533
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