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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身边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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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6-02-26

管委会各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各文明单位:

“身边好人”是聚焦社会精神财富、传播社会正能量的重要载体,为推动形成发现、推荐、评选、宣传身边好人的良好机制,使好人持续不断涌现,不断壮大好人队伍,放大好人效应,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文明之城、好人之都”,按照市文明办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我志愿做个好人”活动要求,现将做好“身边好人”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好人标准及类别

“好人”的基本评选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好人: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二、好人推荐方式

好人推荐可以通过网络和手机两种方式进行。1、网络方式:市文明办在合肥好人发布网、合肥文明网与中国文明网同步开设“我发现、我推荐身边好人线索”推荐展示平台。线索平台官网(http://haoren.dc.10086.cn/),线索平台二维码。

各单位可通过展示平台开展好人推荐。2、手机方式: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可编辑好人好事短信,发送至106581055,短信须包含以下必要信息,如缺少或字数不符合规定,信息将被视为无效。(平台和手机推荐的具体步骤见附件1)

三、好人推报要求

按市文明办要求,高新区每月推荐好人线索不少于300条,各单位要加强身边(包括在区内工作、生活、学习及外地的合肥籍人士等)好人的挖掘、培育,按照区文明办分配的名额于每月15日前,将推报的线索报合肥好人发布网或合肥文明网,并报区文明办备案(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同时认真做好身边好人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提炼,力争推报的每份事迹材料都能感染人、引领人,并于次月10日前将身边好人事迹材料及好人图片报送至区文明办,区文明办将择优上报市文明办,并组织开展“高新好人”评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好人推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区文明办将把此项工作,作为文明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考核计分。

具体负责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请于2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区文明办。联系人:付青松、刘浩;联系电话:65865963,65869554。

四、好人推荐奖励

在合肥好人发布网或合肥文明网推荐一个“身边好人线索”,当选“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的,市文明办分别予以奖励第一举荐人(以市平台认定时间为准)2000元、1000元。同时区文明办将按照1:1的比例配额予以同等奖励。对于获评“合肥好人”、“高新好人”的,给予“好人”相应奖励的同时,分别予以第一举荐人1000元、500元奖励。

五、开展好人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区上下形成人人学好人的浓厚氛围,开辟宣传阵地,制作身边好人的宣传公益广告,利用电子屏播放身边好人的宣传片,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各社区中心、村居、学校、文明单位、企事业单位要设立好人好事榜,通过设立好人好事榜,让身边的好人好事随处可见,让身边的好人好事感染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