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广大市民朋友:
“社会文明人人有责,文明社会人人共享”。广大市民是城市的主体,每个市民既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受益者、评判者,更是参与者和建设者,惟有我们积极参与,共同响应,群策群力,用心血和汗水才能浇灌出绚丽灿烂的文明之花。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文明养成从我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良好的文明行为,为自己带来愉悦,给别人带来温馨,为城市增添亮色。要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告别陋习从我做起。摒弃陋习,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乱扔杂物、乱泼污水;不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不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堆放;不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不乱闯红灯、乱穿行、乱停放车辆、向车外乱扔杂物;不在公共场所乘车、购物拥挤争抢,要有序排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不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毁绿种菜;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吵闹、讲脏话粗话。
3、文明餐桌从我做起。积极倡导“勤俭节约、文明用餐”行为,自觉摒弃讲排场、铺张浪费的消费意识,以实际行动传承中华美德,自觉做到:适量饮酒,不劝酒,不酒后驾车;提倡绿色消费,吃不完打包;讲究用餐卫生,用餐时不高声喧哗,逐步形成人人文明、处处节约的社会新风尚。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人人都是创建主体,人人代表高新区形象。让我们携手并肩,积极参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合肥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