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合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10〕19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建设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完善建设领域安全制度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防范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于近期举办高新区“高新区建设领域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10〕192号)文件解读,合肥市城乡建委贯彻文件的实施意见;
2、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培训:建筑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施工现场防火、垂直运输设备、临时用电安全、深基坑防护安全。
二、培训对象
1、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点办)全体工程管理人员;
2、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工程管理人员;
3、柏堰管委会、南岗管委会安全管理人员;
4、高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全体质量安全监督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7月29~30日,具体安排如下:
(1)29日下午2:30~4:00,文件解读及贯彻意见;
(2)29日下午4:10~5:40,安全技术培训;
(3)30日上午9:00~11:30,安全技术培训;
(4)30日下午2:30~4:00,安全技术培训;
(5)30日下午4:00~5:00,培训测试。
2、地点:高新城创公司(重点办)三楼会议室。
四、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单位于2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至城创公司(重点办)徐道龙处,联系电话:13866701945。
2、学员须按照培训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出入,不得接听手机,不得在会场抽烟。
五、其他
1、主办单位:高新区建设发展局;
2、承办单位: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点办);
3、协办单位: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