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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期间高新股份管理园区租赁企业租金减免的实施方案

  • 信息来源:市场开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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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03-20

一、申报条件

1.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园区内的中小微企业及配套商业经营者。中小微企业认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2011300号)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持续经营。

3.租金缴纳至2020131日,且不存在其他违反租赁协议情形。

4.支持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防控主体责任明确、人员摸排清晰、防疫措施到位。

二、申报时限 

20206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疫情免租期及标准

1.在租期内,园区免收自202021日至2020331日期间租金,免收202041日至2020531日期间一半租金。

2.如疫情免租内已缴付租金的,按以下执行:

1)合同未到期及到期续约的:已交租金冲抵下期租金,不退还。

2)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在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后,根据退租时间按实核算退还多交租金。

3.疫情免租期内享受合同规定的其他免租期的企业,原合同约定的免租期、计价周期、单价等合同条款不变。疫情期间按实(按合同第一年租金单价)计算减免金额冲抵下期租金。

4.疫情期间(202021日至2020531日)新签署合同的企业,从起租之日至2020531日执行相应期限内的减免与减半租金标准。

5.销售类企业不享受本次疫情免租期。

四、申报材料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租金减免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业用房企业需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或201912月缴纳社保从业人数证明;产业园区配套用房企业如实提供2019年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证明。

4.其他与审核认定相关的资料

五、受理方式及联系人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各项目负责人。

序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明珠产业园

陈永乐

13865926530

2

语音产业园A

创新产业园一期大学科技园

创新产业园J区商业

刘晓林

15055109032

3

信息安全楼

方源

13866120356

4

机电产业园

王向阳

13856975077

5

南岗创新创业基地

宁溪生产基地

赵雅珺

1396672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