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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四风” 严格落实“七个一律不准”[br][red]--高新股份召开“纠正‘四风’、廉洁过节”警示教育会议[/red]

  • 信息来源:总经办
  • 作者:叶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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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09-09

 

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96上午,高新股份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召开“纠正‘四风’、廉洁过节”警示教育会议。

会议学习了高新区工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公款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率先纠正不正之风,严格落实“七个一律不准”,持之以恒地发挥好表率和引领作用;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党员职工的监督、教育,及时向他们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帮助党员职工增强廉洁意识,切实把反对“四风”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付诸到具体行动中,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典型案例链接:省纪委公布的今年查处的6起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案例一:颍上国土干部工作日接受吃请致1人死亡

今年7月,颍上县红星镇农科村居民吴某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副股长王某某要求其中午“请客”,王某某邀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某某,局办公室副主任闫某、局地籍股股长盛某、局主任科员刘某等人参加。席间,王、周、闫、刘四人共喝四瓶白酒,盛某喝啤酒。午餐共计消费960元,由农科村居民吴某支付。饭后,闫某驾车送王某某回家,闫某因饮酒过量将车直接开到自己居住小区,将王某某遗忘在车内。后王某某被发现在车内意外死亡。事件发生后,颍上县委、县政府和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立即开展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颍上县纪委决定,给予未参与饮酒的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局办公室副主任闫某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给予主任科员刘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地籍股股长盛某行政警告处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免去周某某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午餐费用和死者赔偿金均由上述参与者个人支付。

 

案例二:五河副镇长工作日午间饮酒滋事被免

今年7月,五河县东刘集镇副镇长肖某某工作日午间饮酒后,与理发店老板发生争执。后肖某某儿子带领一群社会青年到理发店实施打砸,致使店内物品严重损坏。此外,肖某某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五河县纪委决定,给予肖某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建议县委按法定程序撤销肖某某东刘集镇副镇长职务。

 

案例三:安庆城投副总经理公车私用

今年4月,安庆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何某某使用本单位车辆看望母亲,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毁,车上4人不同程度受伤。安庆市纪委决定,给予何某某党内警告处分,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人员医疗费用等由何某某个人承担。

 

案例四:六安市公路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公款聚餐

今年7月,六安市公路局召开全市公路系统“执法形象大提升”活动推进会。会后,六安市公路局党委书记程某某、纪委书记周某带领全市“治超”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4人聚餐。期间,部分人员身着制服,就餐前利用上班时间打牌,造成不良影响。六安市纪委决定,分别给予程某某、周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建议免去程某某、周某党内职务。

 

案例五:郎溪运管局副局长接受吃请、工作日午间饮酒。

今年7月,郎溪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副局长程某某到基层检工作,中午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饮白酒,下午上班时间又与人打牌娱乐。郎溪县交通运输局决定,给予程某某免职处理。

 

案例六: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员上班玩游戏

今年3月,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员李某某在办公室电脑玩“蜘蛛牌”游戏,被当地市效能督办督查组暗访时发现。泗县纪委决定,给予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